育儿假2024年新规定具体规定内容
2024 年育儿假新规定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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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夫妻双方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各享受 5 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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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双方每年可享受 5 天育儿假,按照工作日计算,可分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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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 10 天的育儿假,假期内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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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 10 天的育儿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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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 10 天的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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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3 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 10 天,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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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在子女 0-6 周岁期间,父母每年各享受 10 天的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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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子女 3 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 10 天的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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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子女 3 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 10 天的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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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子女 3 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 10 天的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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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 5 至 10 天的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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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 10 天的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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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 天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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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 天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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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 天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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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不少于 15 日的育儿假,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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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 天育儿假,育儿假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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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 天育儿假,育儿假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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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 天的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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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 天的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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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子女不满 3 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 10 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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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累计不低于 10 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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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可各休 10 天育儿假,育儿假包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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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5 日育儿假,育儿假包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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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子女在三周岁以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 10 天的育儿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周六日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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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 日育儿假,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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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子女 3 周岁前,每人每年各享受育儿假累计 20 天,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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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 10 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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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 天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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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子女满 3 周岁前,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享受育儿假 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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