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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发布时间:2022-10-25 15:16:02来源:
今年以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始终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求干警牢固树立“把每一起案件办好就是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理念,通过案件审判质量、质效的提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群众司法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今年2月该院审判质效已连续三年排名全市法院第一,2021年荣获全省法院年度工作先进集体,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来自上海的感谢短信

今年4月12日早上,虞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辉收到一条来自上海的手机短信:“领导您好,我因疫情在上海无法回虞城开庭,4月11日上午,贵院站集法庭庭长张晓红在网上进行了开庭。庭后连饭也没有顾上吃,张庭长又打电话与被告沟通,下午1点多案件调解成功,9000元欠款全部到账。张庭长又提醒我注意疫情防控,照顾好自己和家人,让我在特殊时期感到非常的温暖。”

发短信的当事人名叫张新中,系虞城县芒种桥乡大李庄村人。2020年5月,同在上海经商的虞城籍老乡王某将上海市闵行区某超市内一肉食摊位以3.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新中经营。没想到的是,在张新中支付转让费的次日,该超市整体关门停业,导致张新中无法受让该肉食摊位。虽经多次催要,王某仅退还3万元,剩下的9000元一直未退。今年2月26日,张新中诉至法院。案件分到站集法庭后,开庭日期定为4月11日上午11时。由于今年3月上海疫情暴发,张新中无法回虞城参加庭审。

疫情期间无小事。面对这起小案件,张晓红并没有放松,为打消张新中心中的疑虑,庭前张晓红一直通过电话与张新中保持联系,同时通过其委托的律师做他的思想工作,告诉他一定会公正审理好案件,让他在上海要听从安排,安心做好防疫工作。4月11日上午,远在上海的张新中在张晓红的指导下,利用手机进入“河南网上庭审”系统,与律师一起共同参加了线上庭审。审理中尽管被告缺席,但张晓红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耐心做王某的工作,劝说他疫情期间大家要相互理解。经过努力,案件终于调解成功。

虞城县在上海经商、务工的人员比较多。疫情以来,虞城县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电子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等信息化应用力度,特别是对在上海打工或在中高风险地区无法返回出庭的案件当事人,要求承办法官逐案登记造册、逐一电话联系,告知疫情期间的相关诉讼程序和要求。要求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线上诉讼功能,通过互联网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一切便利,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因疫情因素无法开庭等其他情况,不搞一刀切,最大限度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该院审判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91%,分别高出全市、全省平均值5.8、3.48个百分点。截至9月30日,该院网上开庭1579件,网上调解1804件。网上办案做法3次登上“学习强国”App。

让孩子重回妈妈怀抱

今年7月8日,在新疆阿克苏市一家宾馆内,当高梅见到日思夜想了8年的女儿小丫时,抱住女儿泪流满面。高梅在感谢法官冒着酷暑、奔赴万余里帮自己要回女儿的同时,也为自己当初的冲动后悔不已。

2009年7月,高梅与张华登记结婚。后分别生育长子张小明、长女张小欣、次女张小丫。2014年7月,张小丫出生不久后,高梅因故离家出走,与张华分居。2015年8月,张华在未征得高梅同意的情况下,将张小丫送给在新疆工作的邵刚夫妇收养。邵刚夫妇将张小丫的名字改为邵小丫,并进行了户籍登记。

由于高梅、张华一直分居生活,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疏远。2017年2月,张华提起诉讼,要求与高梅离婚,为尽量挽回这个家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8年1月,对家庭幸福失去希望的高梅又起诉要求与张华离婚。同年3月9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次女张小丫由高梅抚养,长子张小明、长女张小欣由张华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

调解书生效后,因为张小丫一直跟着邵刚夫妇在新疆生活,无法回到亲生母亲高梅的身边。2019年2月,高梅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邵刚夫妇收养张小丫的收养关系无效。虞城县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高梅的诉讼请求,判决收养关系无效。2020年5月26日,为了让女儿尽快回到自己的怀抱,高梅又一次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张华和邵刚夫妇将张小丫送还给自己抚养。同年10月28日,虞城法院通过网上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判决邵刚夫妇将张小丫交还给高梅抚养。

判决生效后,已经与孩子建立深厚感情的邵刚夫妇舍不得将张小丫交还给高梅。2021年2月1日,高梅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虞城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院长陈晓辉亲自研究制定执行方案,要求不得出现任何差错。因为抚养权纠纷有其特殊性,与一般民事纠纷不同,执行起来难度大、阻力多,当事人情绪往往处于不可控制状态,更何况孩子远在新疆,稍有不慎,就可能激化矛盾。

去新疆前,承办人马伟通过电话、微信,不停地对邵刚夫妇进行耐心释法析理,做思想工作,且张小丫也明确表示愿与亲生母亲一起生活。最终夫妇二人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同意将孩子交还给高梅,并答应配合办理孩子在新疆的户口注销手续。

做通邵刚夫妇的工作后,为防止节外生枝,虞城法院执行局局长赵海亮带队前往新疆办理该案。经过四天的奔波忙碌,行程万余里,最终将孩子交到了高梅手中。

案件执结后,为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引向深入,虞城法院邀请部分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就此案召开座谈会。

河南木兰律师事务所律师康联生说,此案执行过程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特别是在孩子已经与邵刚夫妇建立一定感情的情况下,为了让孩子尽快从是非纷扰中解脱出来,缓解因离别之痛而给邵刚夫妇带来的心理伤害,执行法官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说服他们将孩子交到了亲生母亲身边。(本案人物均为化名)

人民陪审员汤凯说,法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关怀和温暖。

为了聋哑当事人的工资

今年2月28日一大早,虞城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庭长杨新建像往常一样提前来到办公室,开始了一天忙碌的工作。杨新建刚翻开卷宗,就收到了一条手机短信:“为了我的案子,您辛苦了。谢谢上天让我遇见您,是您的善良温暖了我冰冷的心,让我们这些百姓和残疾人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祝您身体健康,好人一生平安!此致,敬礼……”读着短信,杨新建心潮起伏,办理这起案件时的一幕幕情景又浮现在眼前。

今年1月10日,城郊法庭受理了一起小标的额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分到了杨新建手里。杨新建从原告武某的诉状里,看出了一些特殊情况。原来,武某是一名聋哑人,被告王某是一名包工头。两人一个在虞城县大侯乡,一个在刘店乡,在外务工时相识。2021年初王某生病,因为没钱治病,武某分三次共借给王某1200元。王某病愈后,还给武某100元,余下的1100元再也不提还款之事。因为王某是小包工头,武某跟着王某干活,就一直没好意思向王某讨要借款。工程结束后,武某回到老家虞城。王某还是不提还款的事,武某便找人给王某打电话,也没有联系上。之后武某又多次找王某讨要借款,王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无奈之下,武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虽小,但杨新建颇下了一番功夫。他多次给王某打电话,但王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虽然涉案标的额只有1100元,但为了让武某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杨新建来到王某居住的村子,经向村干部了解得知,王某常年在外地打工,已经几年没有回村。在村干部的帮助下,杨新建终于联系到了在深圳打工的王某。但王某却说自己没有挣到钱,目前没有能力还钱。

电话里,杨庭长一直耐心做王某的工作,提醒他武某是一名聋哑人,曾经帮助过他,做人要讲诚信,要知道感恩,并告诉王某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通过微信偿还了欠款。

虞城法院通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解决广大群众的很多急难愁盼问题,截至今年9月30日,该院共受理诉讼案件10357件,结案9149件,结案率88.33%。简易程序适用率、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民事案件调解率、结案均衡度等多项审判质效指标排名全市法院第一。(梁永颜 陈金华 祁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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