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压实责任 确保管好用好群众救助金
确保管好用好群众救助金
作者: 本报记者 李灵娜
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规范有序。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全省民政系统共自查自纠具体问题344条,推动完善制度机制244项。”山东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该纪检监察组向省民政厅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驻在部门扛牢问题整改政治责任。随后,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行动方案,在全省启动专项整治。
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推进专项整治高质高效高标准开展。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治监督台账,持续跟踪落实,并推动专项整治同全省民政系统作风建设、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等相结合。青岛市黄岛区纪委监委围绕资金监管、人员评估等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资金监管、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等监督建议,确保救助补助资金规范发放、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连日来,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通过走访问询、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难点问题及制定可行性措施情况。与此同时,通过约谈提醒、抽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掌握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纪检监察组立即向涉及部门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逐一整改,并明确将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海口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监督格局,督促民政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夯实责任、规范流程、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海口市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该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压舱石”和“稳定器”功能作用,采取更多有温度和针对性的措施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今年以来,海口市已面向6677户14366人低保对象发放供养金7285.43万元,针对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31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15.61万元。
救助资金是否使用规范,既要强化前期审批监管,也要加大后期使用监管。黑龙江省绥化市纪委监委坚持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派驻监督相贯通,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切实管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或者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积极推动救助政策落地落实。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积极开展会商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民政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职,进一步将民生保障政策抓细、做深、落实。与民政部门建立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反馈,形成监督合力。
“‘一老一小’保障资金是否发放到位?”11月29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纪委监委专项监督组通过“柯城区财政资金监管预警平台”查看资金发放情况,实时分析研判、精准处理,以民生救助资金全流程跟进监督闭环管理,确保民生救助政策落细落实。(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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