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看“执破直通”的仓山品牌
仓山法院打造全市首家执破一体的“执破直通”合议庭,合议庭设在执行局,将执行办案、移送衔接、破产审理全流程工作归属于执行局承办,打造“人员直通、职责直通、销案直通”的“执破直通”仓山品牌。
执破一体 深度融合优势叠加
印发《关于立审执程序对接破产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指引(试行)》,打造全市首家执行局“执破直通”合议庭,由院长、执行局局长担任审判长、调任具有丰富破产审理经验的员额法官至执行局作为合议庭成员、配备执行局法官助理兼任联络员。
依托执行办案、移送衔接、破产审查定位于执行局的机制优势,将破产审查工作前置并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实现执行不能案件移送破产的常态化运行。
对被执行人涉企的执行案件,在执行立案时、执行终本前均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其有申请将相关企业移送破产的权利,以破产审查的思维指导涉企执行案件的办理。
今年上半年,依法移送破产审查案件29件,涉及执行案件191件,撤回破产申请案件1件,新受理破产案件26件,审结破产案件21件,化解执行案件84件。
以执助破 优化加速提质增效
印发《关于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建立“三简机制”加速破产审理工作,即简化执行案件卷宗调阅、移交程序,简化财产查询、解封、移交处置程序,简化处置财产评估、审计、拍卖程序,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渠道,提升工作实效。
运用强制执行措施,提高破产财产的处置效率和债权清偿率,通过对执行阶段与破产审理阶段的财产查询、控制、处置结果互联互认,推进债务人资产的保值增值、债权债务的高效清理,有效节省破产财产查控处置时间、提高破产案件审理的整体效率。
今年上半年,仓山法院有产可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73.4天,无长期未结案件。
以破促执 多措并举实现权益
建立一案一策重整和解机制。依托“执破直通”合议庭,利用信息互通优势,分别从企业执行情况、企业资产及市场前景、股东涉诉涉执情况等方面分析研判,对具备较高和解重整可能的企业制定专属重生方案,搭建各方沟通平台、指导管理人促成和解重整,同时制定清算预案,以期在企业重生不能的情况下快速推进企业清算进程。
建立重生企业回访机制。围绕企业重整、和解草案履行情况、企业信息信用修复情况、企业经营及员工安置情况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纾解企业经营难题,延伸破产审理工作职能。
今年上半年,破产和解5件,化解执行案件50余件,60余位债权人受偿金额540余万元,通过重生企业回访机制助力5家企业,进行信用信息修复,妥善协同2家企业,为16名原失业员工重获岗位。
下一步,仓山法院将继续推进破产程序的法治化和市场化耦合效应,不断提升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司法能力,努力为构建涉企债务集中清理大格局提供可资借鉴的仓山方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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