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民航业 首批财政补贴资金预拨
近日,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明确,原则上当每周内日均国内客运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保持安全运行最低飞行航班数)时,启动财政补贴。设定最高亏损额补贴标准上限为每小时2.4万元。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补助65%、70%、80%,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地方财政分别承担35%、30%、20%。
财政部要求,此次资金下达后,各省要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切实担负起稳定地方经济的责任,按照《通知》明确的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承担比例,统筹落实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为保障最低飞行航班量和安全飞行提供支持。
财政部指出,各省应按照《通知》规定,指导督促航班起飞港所在地财政部门会同民航相关地区管理局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工作,及时将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航空公司;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中国民用航空局数据显示,4月全国机场起降飞机37.7万架次,同比下降62.5%;旅客运输量788万人,同比下降84.6%。
针对近期网传的“6月4日至10日补贴政策暂停实施”一事,民航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日前回应,依据目前的补贴政策,航空公司能否享受补贴政策,取决于全行业一周飞了多少班。如果每周全行业日均航班量超过了4500班,那么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航空公司就无法享受补贴政策,所以,不是补贴政策暂停了,更不是补贴政策没有了。“这是一个动态调整的‘保底’政策。”这位负责人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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