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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说明高管人员增持股份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2-10-26 09:52:58来源:
2022年10月25日,新纶新材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李靖彬先生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李靖彬先生本次增持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李靖彬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1%,增持股份金额累计为151,200元;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未实施增持。

根据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送达公司的告知函,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因受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业绩预告、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窗口期影响,有效增持时间缩短,且结合金融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考虑,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上元资本未进行此次增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就未能如期完成增持计划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仍将看好公司的前景,继续支持公司的发展。

除此之外,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对于新纶新材的调查结果已经尘埃落定,投资者已经开始维权了,并且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新纶新材,并在2019年6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新纶新材的具体违规情况,从之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可以看到: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针对新纶新材存在的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侯毅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傅博、高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对马素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肖鹏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吴智华、侯海峰、王友伦、翁铁建、傅加林、王凤德、杨利、吉明、 宁钟、张天成、曾继缨、厚飞、张冬红、张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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