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违规收费5000元助案犯漂白身份,滥用职权终获刑3年
时间流转至2015年,此时的阿某甲已经升任为乡派出所所长,手握更大的权力,本应更加恪尽职守,守护一方平安。然而,他却在一笔5000元好处费的诱惑下,违背了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当阿某庚回到普格县,向其父透露了自己长期在外打工没有身份证的困扰,甚至影响到了孩子的教育时,阿某庚的父亲找到了阿某甲,希望他能帮忙解决这个难题。阿某甲非但没有拒绝,反而利用自己的职权,未实际核实上户人员补录信息的真实性,为阿某庚虚构了一个从小父母双亡、出生后一直未上户的补录理由,并违法为其补录上户。阿某庚因此得以将身份漂白为“吉某丁”,从此更名换姓,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
漂白身份后的阿某庚,如同获得了新生。他不再担心被公安机关追捕,而是大胆地走出大山,前往外地打工。在那里,他不仅找到了稳定的工作,还结识了心仪的女子,并与之结婚生子,过上了看似平静而幸福的生活。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5月,普格县公安局在开展命案侦破专项行动中,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终于将潜逃15年的阿某庚抓获归案。2021年,阿某庚被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结束了自己长达十五年的逃亡生涯。
阿某庚的落网,也让阿某甲的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面对即将到来的法律制裁,阿某甲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和不安。经过长时间的挣扎和考量,他终于在2023年10月选择了投案自首,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阿某甲滥用职权一案的审理过程中,西昌市人民法院深入调查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法院认为,阿某甲在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期间,收受他人好处,滥用职权为他人违规、违法补录上户制造、提供便利条件,间接导致在逃犯罪分子身份漂白、长期潜逃,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因此,法院依法判处阿某甲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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