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会导致教师资格证考试被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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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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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作弊工具或资料: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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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或协助抄袭:在考试过程中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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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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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弊行为:如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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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扰乱考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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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如在考场内大声喧哗、打闹,影响其他考生考试,或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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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甚至与考试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阻碍考试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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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对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进行言语上的攻击或人身伤害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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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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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团伙作弊:组织、策划多人一起进行作弊,形成作弊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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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件等材料:通过伪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以获取考试资格或在考试中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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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撤销教师资格:曾经取得教师资格但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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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定刑事处罚记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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