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李吉平受审:20年敛财5730万,终当庭认罪悔罪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指控详细揭露了李吉平长达二十年的贪腐历程。自2001年起至2021年,李吉平利用其在国家开发银行担任的多项要职,包括政策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及行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直至党委委员、副行长等,为一系列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敏感的贷款审批、工程承揽等关键环节大开绿灯。这些行为背后,是他直接或通过中间人非法收受的巨额财物,总额惊人地折合人民币达到了5730万余元。这一数字不仅揭示了贪腐的严重程度,也触动了公众对于金融领域廉洁自律的深切关注。
检察机关在法庭上严肃提请,应以受贿罪依法追究李吉平的刑事责任,这不仅是对个人违法行为的惩戒,更是对整个金融行业的一次警示。回顾李吉平的职业生涯,自1994年3月踏入国家开发银行的大门,他一路晋升,从政策研究室的智囊到四川省分行的掌舵人,再到总行副行长的显赫位置,每一步都似乎预示着光明的未来。然而,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担任副行长期间,权力的诱惑似乎逐渐侵蚀了他的初心,最终导致了他的晚节不保。
2024年3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一则简短消息如同一枚重磅炸弹,炸响在金融界——李吉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公众对于金融反腐斗争的新期待。同年8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式通报,李吉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这不仅是对其个人职业生涯的彻底否定,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在金融领域的一次深刻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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