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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没有患癌却被切除胆囊”的医疗纠纷,法院如何判决?

发布时间:2025-02-23 00:17:30来源:
长沙浏阳的张先生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之间的一场曲折而漫长的民事诉讼,近日终于落下了帷幕。法院判定湘雅二医院需为该院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的重大过错承担责任,赔偿张先生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金额高达57万余元。这一判决不仅为张先生讨回了公道,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医疗安全与医生职业操守的深刻反思。

 

故事的起因要追溯到2014年,那时的张先生正值壮年,身体并无任何不适之感。然而,在一次常规的体检中,他被意外告知“肝占位7天”,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让他倍感焦虑。为了弄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张先生迅速赶往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医生在初步诊断后,高度怀疑是肝癌,这一判断无疑给张先生及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为了尽快确诊并治疗,湘雅二医院迅速安排了手术探查。然而,手术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张先生并未患上肝癌,只是肝脏上长了一个血管瘤。这本是一个相对轻松的结果,但令人震惊的是,医生在明知张先生并未患癌的情况下,仍然对他进行了抗肿瘤治疗。他们不仅在他腹部埋置了化疗泵,还切除了他的胆囊,这一系列的过度治疗让张先生的身体遭受了极大的伤害。

 

术后,张先生遵照管床医生刘翔峰的医嘱,又进行了三次痛苦的化疗。每一次化疗都让他身心俱疲,但出于对医生的信任,他坚持了下来。然而,一年多后,张先生的身体状况并未好转,反而每况愈下。无奈之下,他只得再次接受手术,切除部分肝脏以取出化疗泵。这次手术不仅让他的身体受到了更大的创伤,还导致他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直到2022年8月,刘翔峰因在医疗过程中涉嫌严重违法被查,张先生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当年在湘雅二医院的诊治可能存在着巨大的问题。在刘大华律师的指导下,他开始着手准备材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湘雅二医院为自己的诊疗过错承担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张先生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和多次的鉴定。芙蓉区法院先后委托了重庆法医验伤所和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最终,司法鉴定意见明确指出:湘雅二医院对张先生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这一过错是导致张先生目前损害后果的完全原因。这一结果无疑为张先生的诉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诉讼时效应自患者“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因此,尽管张先生的手术发生在2014年,但他在2022年才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侵害,所以本案的诉讼时效应从2022年开始计算。最终,在2024年4月24日,张某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并成功获得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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